实验室小白学习之路——02安全操作篇
实验室安全操作
安全风险评估程序
危险源辨识方法
风险评价方法
防控措施
预防措施
- 实验室内必须放有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也必须放在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全体人员要爱护消防器材,并且按要求定期检查更换。
- 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如,氢气、氮气、氧气等)必须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室,严禁烟火。
- 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实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严禁用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
- 电气设备和线路、插头插座应经常检查,保持完好状态,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破损、老化等情况必须通知电工进行修理。电加热器、电烤箱等设备应做到人走电断。
- 可燃性气体钢瓶与助燃气体钢瓶不得混合放置,各种钢瓶不得靠近热源、明火,要有防晒措施,禁止碰撞与敲击,保持油漆标志完好,专瓶专用。
- 实验室内未经批准、备案,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以免超出用电负荷。
- 严禁在楼内走廊上堆放物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 加热,进行蒸馏实验和消化样品时应使用加热套和封闭式电炉,不应使用明火加热。
- 安全使用酒精灯。
-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
- 在使用易燃气体和易燃试剂的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
火情处理
- 防火:火灾不能预期、不能杜绝、只能预防
- 原则:早发现、早处理、早报告
- 报警:119(说明火源、火情、单位名称、地理位置,或明显标志)
- 灭火:学会使用灭火器(一拔、二握、三瞄、四扫)
- 易燃固体、易燃气体、易燃液体和带电物体着火时,可用干粉灭火器灭火;
- 衣服着火时,应尽快地脱掉衣服,并用水灭火。或就地滚动,切忌外跑。
- 常备逃生四件宝(灭火器、绳、手电筒、防毒面具)
-
- 小容器内物质着火可用石棉或湿抹布覆盖灭火。
- 较大的火灾应根据着火物质性质选用灭火器扑救。
- 千燥沙土、石棉毯因隔绝空气灭火,用于不能用水灭火的着火物的扑救;
- 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灭油类及高级仪器仪表着火;
- 干粉灭火器适用于灭油类可燃气体、电气设备及精密仪器着火;
- "1211”灭火器用于扑救电气设备以及贵重精密仪器着火的效果更好。
易燃化学品火灾:
-
- 在可燃液体或固体燃着时,应立即拿开着火区域内的一切可燃物质,关闭通风器,防止扩大燃烧。
- 着火面积较小,可用抹布、湿布、灭火毯或沙土覆盖,隔绝空气使之熄灭。但覆盖时要轻,避免碰坏或打翻盛有易燃溶剂的玻璃器皿,导致更多的溶剂流出而再着火。
- 酒精及其他可溶于水的液体着火时,可用水灭火。
- 汽油、乙醚、甲苯等有机溶剂着火时,应用石棉布或砂土扑灭。绝对不能用水,否则反而会扩大燃烧面积。
- 活性金属如镁,钾,钠,锂,钛或其他禁水性物质燃烧引起火灾时,需要用特定灭火剂才能有效灭火(通常均会标明专用于何种金属)。
电气火灾:首先切断电源,如果是导线引起的火灾需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切不可用泡沫灭火器,此灭火器导电;
- 连线:仪器连线必须使用带有接地的三根线的护套线,不可使用普通的塑料绞线。严禁私拉乱扯。
- 接地:仪器应有良好的接地,提高仪器的稳定性及安全系数。
- 维修:维修仪器时必须切断电源,方可拆机修理。
- 墙电:需要对墙电进行维修、改造时,必须由持有市供电局和劳动局核发的电工证的人员进行操作。
- 检查:如遇线路老化或损坏应及时地更换。
- 触电:断电或绝缘脱离。
- 使用:
- 实验室内严禁私拉电线。
- 使用插座前须了解额定电压和功率,不得超负荷使用电插座。
- 插线板上禁止再串接插线板。同一插线板上不得长期同时使用多种电器。
- 大型仪器设备需使用独立插座。
- 不得长期使用临时接线板。
- 节约用电。下班前和节假日放假离开实验室前应关闭空调、照明灯具、计算机等用电器。即使在工作日,这些用电器没有必要开启时,也要随时将其关闭。
- 实验室用水分为自来水、纯水及超纯水三类。
- 上水:上水管与水龙头的连接处及上水管、下水管与仪器或冷凝管的连接处必须用管箍夹紧;水龙头或水管漏水时,应及时地修理。
- 下水:下水道排水不畅时,应及时地疏通。下水管必须插入水池的下水管中。
- 冷却水:输水管必须使用橡胶管,不得使用乳胶管;
- 纯净水: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取水时应注意及时地关闭取水开关,防止溢流。
- 使用
- 节约用水,按需求量取水。
- 根据实验所需水的质量要求选择合适的水。洗刷玻璃器皿应先使用自来水,最后用纯水冲洗;色谱、质谱及生物实验(包括缓冲液配置、水栽培、微生物培养基制备、色谱及质谱流动相等)应选用超纯水。
- 超纯水和纯水都不要存储,随用随取。若长期不用,在重新启用之前,要打开取水开关,使超纯水或纯水流出约几分钟时间后再接用。
- 用毕切记关好水龙头。
- 搬运:搬运或转动钢瓶时,不得用手执着开关阀移动。
- 安全:气瓶内的气体不可用尽
- 压力:
- 惰性气体:应剩余0.05MPa以上压力的气体。
- 可燃气体:应剩余0.2Mpa以上压力的气体。
- 氢气:应剩余2.0MPa以上压力的气体。
- 使用:
- 按气瓶的类别选用减压器,安装时螺扣应拧紧,并检漏。
- 开启钢瓶:逆时针方向为开;先开总阀,后开减压阀。
- 关闭钢瓶:顺时针方向为关;先关总阀,后关减压阀。
- 气嘴保护:用死扳手夹紧气嘴后再开总阀。
- 存放:
- 分类分处保管,直立放置时要稳妥;
- 气瓶要远离热源;
- 避免曝晒和剧烈振动;
- 一般实验室内存放气瓶量不得超过两瓶。
- 氢气瓶和氧气瓶不能同存一处。
- 氧气性质及使用安全
- 性质:强烈助燃烧。高温下,纯氧十分活泼;温度不变而压力增加时,可以和油类发生急剧的化学反应,并引起发热自燃,进而产生强烈爆炸。
- 使用:不可将氧气瓶与油类物质混放,并绝对避免让其它 可燃性气体混入氧气瓶。
- 存放:氧气瓶禁止放于阳光曝晒的地方。
- 氢气性质及使用安全
- 性质:氢气密度小,易泄漏,扩散速度很快,易和其它气体混合。氢气与空气混合气的爆炸极限:氢气含量爆炸下限4.1%,爆炸上限74.1%(体积比),此时极易引起自燃自爆,燃烧速度约为2.7m/s。
- 使用:提倡使用氢气发生器。在使用氢气 的地方,严禁烟火;严防泄漏;用后及时地关闭总阀。
- 存放:氢气应单独存放,最好放置在室外专用的小屋内,确保安全。
- 所有化学药品都应具备物品安全数据清单。
- 熟悉所使用的化学药品的特性和潜在危害。
- 所有化学药品的容器都要贴上清晰永久标签,以标明内容、有效时间及其潜在危险。
- 对于在储存过程中不稳定或易形成过氧化物的化学药品需加注特别标记。
- 化学药品应储存在合适的高度,通风橱内不得储存化学药品。
- 装有腐蚀性液体容器的储存位置应当尽可能低,并加垫收集盘,以防倾洒引起安全事故。
- 将不稳定的化学品分开储存,标签上标明购买日期。将有可能发生化学反应的药品试剂分开储存,以防相互作用产生有毒烟雾、火灾,甚至爆炸。
- 挥发性和毒性物品需要特殊储存条件,未经允许不得在实验室储存剧毒药品。
- 在实验室内不得储存大量易燃溶剂,用多少领多少。未使用的整瓶试剂须放置在远离光照、热源的地方。
- 不得将腐蚀性化学品、毒性化学品、有机过氧化物、易自燃品和放射性物质保存在一起,特别是漂白剂、硝酸、高氯酸和过氧化氢。
- 使用低沸点有机溶剂时,一定要远离火源和热源。试剂瓶应封严,并放在阴凉处保存。
- 接触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穿工作服,戴防护镜,穿不露脚趾的满口鞋,长发必须束起。
- 浓酸、浓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如果溅到皮肤上或眼内, 应立即用流水冲洗至少15min,然后用5%NaHCO3或5%H3BO3冲洗。浓硫酸粘到皮肤时不能直接用水洗,因为会有大量的热量产生,会烧伤皮肤,应该先用硼酸,再用NaHCO3溶液处理,严重的应处理后尽快就医。
溶剂
- 避免点火及可引起火花之任何动作。
- 去最近的地方,拿喷洒吸收溶剂之干粉,将喷洒吸收剂由外而内洒在溅有溶剂处。
- 用铲子将吸收剂清理掉。
酸和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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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最近的地方,取中和酸(碱)剂,由外向内喷洒,用试纸测试是否还在该处。将中和剂清理掉。
- 用肥皂及水清理溅洒处。
许多有机溶剂如果处理不当会引起火灾甚至爆炸。溶剂和空气的混合物一旦燃烧便迅速蔓延,火力之大可以在瞬间点燃易燃物体,在氧气充足(如氧气钢瓶漏气引起)的地方着火,火力更猛,可使一些不易燃物质燃烧。当易燃有机溶剂蒸气与空气混合并达到一定的浓度范围时,甚至会发生爆炸。
使用易燃有机溶剂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 将易燃液体的容器置于较低的试剂架上。
- 保持容器密闭,需要倾倒液体时,方可打开密闭容器的盖子。
- 应在没有火源并且通风良好(如通风橱)地方使用易燃有机溶剂,但注意用量不要过大。
- 储存易燃溶剂时,应该尽可能减少存储量,以免引起危险。
- 加热易燃液体时,最好使用油浴或水浴,不得用明火加热。
- 使用易燃有机溶剂时应特别注意使用温度和实验条件,表1为常用易然有机溶剂的燃点、自燃温度、燃烧浓度范围。
- 化学气体和空气的混合物燃烧会引起爆炸(如3.25克丙酮气体燃烧释放的能量相当于10g炸药),因此燃烧实验需谨慎操作。
- 使用过程中,需警惕以下常见火源:明火(本生灯、焊枪、油灯、壁炉、点火苗、火柴)、火星(电源开关、摩擦)、热源(电热板、灯丝、电热套、烘箱、散热器、可移动加热器、香烟)、静电电荷。
有机溶剂的毒性表现在溶剂与人体接触或被人体吸收时引起局部麻醉刺激或整个机体功能发生障碍。一切有挥发性的有机溶剂,其蒸气长时间、高浓度与人体接触总是有毒的,比如:伯醇类(甲醇除外)、醚类、醛类、酮类、部分酯类、苄醇类溶剂易损害神经系统;羧酸甲酯类、甲酸酯类会引起肺中毒;苯及其衍生物、乙二醇类等会发生血液中毒;卤代烃类会导致肝脏及新陈代谢中毒;四氯乙烷及乙二醇类会引起严重肾脏中毒等。因此使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 尽量不要将皮肤与有机溶剂直接接触,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详见:三实验室个人防护知识。
- 注意保持实验场所通风。
- 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有毒有机溶剂溢出,应根据溢出的量,移开所有火源,提醒实验室现场人员,用灭火器喷洒,再用吸收剂清扫、装袋、封口,作为废溶剂处理。
- 实验室生物安全涉及人类生存环境的安全,国家对生物安全的管理高度重视,各有关实验室也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必须有效监控和预防实验室生物污染,要定期检查和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处理解决。
- 实验室应当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其掌握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进行考核。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未经学习培训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 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要根据本实验室具体情况,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的学生进行进行生物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 生物类实验室废弃物(包括:动物残体等)应用专用容器收集,进行高温高压灭菌后处理。生物实验中的一次性手套及沾染EB致癌物质的物品应统一收集和处理,不得丢弃在普通垃圾箱内。
- 各涉源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前必须向上级主管部门申领许可证和环评,通过环评和取得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
- 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并掌握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经有资质单位举办的辐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持培训合格证、个人计量检测数据、健康体检结果参加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定期审查。
- 辐射工作场所必须安装防盗、防火、防泄漏设施,保证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使用安全。同位素的包装容器、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射线装置、辐射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必须放置辐射警示标志和工作信号。
- 各涉源单位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各实验室使用的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辐射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相关实验室应经常性检查辐射表面污染状况,并做好记录。检测记录要妥善保存,接受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和上级部门的检查监督。
- 购买放射源、同位素试剂和射线装置时,应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并报保卫处备案同意后,向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办理“准购证”,方能委托采购部门进行采购。
- 各涉源单位要建立健全放射性同位素保管、领用和消耗的登记制度,做到账物相符。实验过程必须小心谨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 每台大型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每台大型仪器设备配有一本《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要如实记录使用情况。
- 要根据大型仪器设备的性能要求,提供安装使用仪器设备的场所,做好水、电供应,并应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情况落实防火、防潮、防热、防冻、防尘、防震、防磁、防腐蚀、防辐射等技术措施。
- 必须制定大型仪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 注意仪器设备的接地、电磁辐射、网络等安全事项,避免事故发生。
- 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学生在进行实验操作前,要提前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在进行安全教育时,要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所造成的后果进行警示。实验室工作人员以及学生要严格按照仪器设备和实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操作。
- 对进行受压容器、强电、驾驶、易燃、易爆、剧毒等实验的实验室,应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细则。对从事上述实验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 实验室要做好劳动保护工作,针对高温、低温、辐射、病菌、噪声、毒性、激光、粉尘、超净等对人体有害的环境,要切实加强实验室环境的监管和劳动保护工作。
- 戴好手套,安全眼镜和穿好实验服;
- 有毒有害化学品不得敞放,取用称量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 保持良好的通风,尽量将玻璃挡板拉下;
- 按照正规指南,安全处理危险物品;
- 注意防火,实验室不能见明火(酒精灯,打火机,火柴);
- 禁止使用可能产☆生产生电火花的电器(带电刷的机械搅拌器,未经过防爆改装的电器);
- 谨慎对待没有做过的反应和没有用过的化学品;
- 身体或精神状况不好的时候不要做实验;
眼睛及脸部防护
眼睛防护装备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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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所有易发生潜在眼睛损伤(物理、化学和生物因素引起)的生物安全实验室中工作时必须采取眼睛防护措施。
- 建议:工作人员在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时不佩戴隐形眼镜。
- 安全镜:大多数情况,佩戴侧面带有护罩的安全眼睛能够保护工作人员避免受到大部分实验室操作所带来的损害。
- 护目镜:进行有可能发生化学和生物污染物质溅出的实验室,必须佩戴护目镜。
- 防护面罩:对某些特殊的操作如腐蚀性液体溅出或细小颗粒飞溅出时;用铬酸类溶液洗涤玻璃器皿、碾磨物品时;使用玻璃器皿进行极具爆破或破损危害的实验操作时;必须佩戴防护面罩。
头面部防护装备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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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罩:普通口罩仅可以保护部分面部免受生物危害物质如血液、体液、分泌液以及排泄物等喷溅物的污染。
- 防护帽:可以保护工作人员避免化学和生物危害物质飞溅至头部(头发)所造成的污染。
呼吸防护装备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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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实验室操作不能安全有效的将气溶胶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要求使用呼吸防护装备。
- 为了防止手部受到伤害,需要根据实验选戴不同的手套。当接触化学试剂、边缘尖锐锋利的物体(如碎玻璃、木材、金属碎屑)、过冷或过热的物体时,均须佩戴手套。
- 手套必须爱护使用,使用前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
- 在实验室整个工作过程中都应使用手套进行操作。
- 在接触感染性物质(血液、体液、分泌液、渗出液、以及接触黏膜和非完整皮肤时),必须使用合适的手套以保护工作人员免受到污染物溅出或生物污染的事故所造成的损害。
- 手套如被污染,应该尽可能早的脱下,消毒后丢弃。
- 手套应符合舒适、灵活、握牢、耐磨、耐扎和耐撕的要求,并应对所涉及的危险提供足够的防护。
- 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手套选择、使用前及使用后的佩戴及摘除等培训。
- 一次性手套不得重复使用,必须先消毒后丢弃。
- 手部防护小贴士:
- 避免触摸污染:戴手套的手避免触摸鼻子、面部和避免触摸或调整其他个人防护装备(如眼镜等);
- 避免触摸不必要的物体表面如灯开关、门或者捏手等;
- 如果手套撕破应该脱去,再换戴新手套前应清洗手部;
- 注意尽量不去触摸工作台面和其他物体。
- 防护手套根据材料一般分为以下五种:
- 聚乙烯一次性手套(PE),不能用于处理有机溶剂。
- 医用乳胶手套,可重复使用,耐酸碱、油脂和多种溶剂,但不适用于长时间接触烃类溶剂(如己烷、甲苯)及含氯溶剂(氯仿)。该手套较短,应注意保护手腕、手臂。
- 橡胶手套,适用于较长时间接触化学试剂。
- 帆布和棉手套,用于操作低温或高温物体。
- 纱手套,一般用于接触机械的操作。
脚部防护
- 工作人员不得穿凉鞋、拖鞋以及高跟鞋进行实验,应穿平底、防滑、合成皮或皮质的满口鞋。
- 当实验室中存在物理、化学和生物危险因子的情况下,穿合适的鞋子和鞋套或靴套,可以防止实验人员足部(鞋袜)避免受到损伤。
- 进入实验区域的人员应身着工作服,目的是防止皮肤和衣物受到化学试剂的污染。
- 实验室中工作人员应该一直或持续穿上防护服
- 经常清洗工作服,当受到严重污染或腐蚀后,必须换下更新并妥善处理。
- 清洁的防护服应放置在专用存放处
- 污染的防护服用具放置在有标志的防漏消毒袋中
- 每隔适当的时间应更换防护服以确保清洁
- 当防护服已被污染材料污染后应立即更换
- 离开实验室区域之前应脱去防护服
- 为了防止工作服上附着的有害物质扩散,工作服不得穿到办公室、会议室、食堂等公共场所。
实验室按照分区实施相应等级的个人防护
BSL-1实验室
- 工作人员在实验时应穿工作服、戴手套。
- 必要时佩戴防护眼镜。
- 完成实验,工作服必须脱下留在实验室并定期消毒洗涤。
BSL-2实验室
- 除符合BSL-1的要求外,还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 在工作服外加罩衫或穿防护服。
- 戴帽子和口罩。
- 如可能发生感染性材料的溢出和溅出,宜戴两副手套,工作完成结束后方可除去手套。
- 当微生物的操作不可能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而必须采取外部操作时,为防止感染性材料溅出或雾化危害,必须使用面部保护装置(护目镜、面罩、个体呼吸保护用品或其他防溅出保护设备)。
- 仪器使用者必须认真地阅读操作规程,经过培训方可上机操作。
- 必须严格地按照“仪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 在使用仪器之前应进行预登记。
- 完成样品测定后,应在该仪器的“使用维修登记本”上进行机时登记。
- 在样品的测定过程中,应保持仪器、实验台面及实验室的整洁。
- 遇到仪器发生故障,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 未按“仪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而造成仪器故障或损坏,应由该操作人员及所在班组长负责。
- 按操作规程使用水、电。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及时处理。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仪器、水、电、门、窗是否关好。
- 不得擅自挪用与公用仪器相关的辅助设备和零、配件,以及实验室内的一切公用设施。
- 酒精灯在添加酒精时,要盖灭火焰,同时,远离生物安全柜和超净工作台(最好水槽边进行),以防加入酒精时酒精洒出埋下火灾隐患。
- 点燃酒精灯前,需检查酒精灯内酒精多于四分之一少于三分之二,同时检查酒精灯灯芯的固定情况,以防灯芯掉落造成酒精灯内燃烧。 (注:酒精量超过酒精灯容积2/3,点燃时可能因酒精挥发、膨胀外溢而失火;酒精量少于酒精灯容积1/4,灯里充满着酒精蒸气与空气爆炸混合物,点燃时会引起爆炸)。
- 酒精灯的灯芯外部长度一般宜控制在0.3~0.5 cm。 (注:灯芯过短会导致空气进入酒精灯内,点燃灯芯时会发生爆燃,使灯芯喷出,把超净台上方的高效滤膜点燃!)。
- 用70%-75%喷双手以及手臂后,不要马上点燃酒精灯,以防止手套表面的酒精被点燃,造成恐慌和烧伤。
- 当酒精灯在使用过程中小范围起火时,不要慌张,迅速用湿毛巾或者灭火毯将火焰盖灭,必要时使用灭火器,如果火情严重,应立即撤离,并向学院、保卫处以及消防部门报告。
- 生物安全柜和超净工作台上方的高效滤膜属于易燃物品,一旦遇明火,极易点燃。请大家在使用酒精灯时认真按照说明使用,以防发生危险。
正确的使用各种玻璃器皿对于减少人员伤害是非常重要的。实验室中不允许使用破损的玻璃器皿。
对于不能修复的玻璃器皿,应当按照废物处理。在修复玻璃器皿前应清除其中所残留的化学药品。
注意事项:
- 在橡皮塞或橡皮管上安装玻璃管时,应戴防护手套。先将玻璃管的两端用火烧光滑,并用水或油脂涂在接口处作润滑剂。对粘结在一起的玻璃器皿,不要试图用力拉,以免伤手。
- 杜瓦瓶外面应该包上一层胶带或其他保护层以防破碎时玻璃屑飞溅。玻璃蒸馏柱也应有类似的保护层。使用玻璃器皿进行非常压(高于大气压或低于大气压)操作时,应当在保护挡板后进行。
- 破碎玻璃应放入专门的垃圾桶。破碎玻璃在放入垃圾桶前,应用水冲洗干净。
- 在进行减压蒸馏时,应当采用适当的保护措施(如有机玻璃挡板) ,防止玻璃器皿发生爆炸或破裂而造成人员伤害。
- 普通的玻璃器皿不适合做压力反应,即使是在较低的压力下也有较大危险,因而禁止用普通的玻璃器皿做压力反应。
- 不要将加热的玻璃器皿放于过冷的台面上,以防止温度急剧变化而引起玻璃破碎。
旋转蒸发仪是实验室中常用的仪器,使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 旋转蒸发仪适用的压力一般为10~30mmHg。
- 旋转蒸发仪各个连接部分都应用专用夹子固定。
- 旋转蒸发仪烧瓶中的溶剂容量不能超过一半。
- 旋转蒸发仪必须以适当的速度旋转。
真空泵是用于过滤、蒸馏和真空干燥的设备。常用的真空泵有三种:空气泵、油泵、循环水泵。水泵和油泵可抽真空到20~100mmHg,高真空油泵可抽真空到0.001~5mmHg。使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 油泵前必须接冷阱。
- 循环水泵中的水必须经常更换,以免残留的溶剂被马达火花引爆。
- 使用完之前,先将蒸馏液降温,再缓慢放气,达到平衡后再关闭。
- 油泵必须经常换油。
- 油泵上的排气口上要接橡皮管并通到通风橱内。
通风橱的作用是保护实验室人员远离有毒有害气体,但也不能排出所有毒气。使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 化学药品和实验仪器不能在出口处摆放。
- 在做实验时不能关闭通风。
温度计一般有酒精温度计、水银温度计、石英温度计及热电偶等。
- 低温酒精温度计测量范围-80℃ ~ +50℃;
- 酒精温度计测量范围 0℃ ~ +80℃;
- 水银温度计测量范围 0℃ ~ +360℃;
- 高温石英温度计测量范围 0℃ ~ +500℃,热电偶在实验室中不常用。
实验室人员应选用合适的温度计。温度计不能当搅拌棒使用,以免折断、破损,导致其他危害。水银温度计破碎后,要用吸管吸去大部分水银,置于特定密闭容器并做好标识,待废化学试剂公司进行处理,然后用硫磺覆盖剩余的水银,数日后进行清理。
钢瓶内的物质经常处于高压状态,当钢瓶倾倒、遇热、遇不规范的操作时都可能会引发爆炸等危险。钢瓶压缩气体除易爆、易喷射外,许多气体易燃、有毒且具腐蚀性。因此钢瓶的使用应注意:
正常安全气体钢瓶的特征:
- 钢瓶表面要有清楚的标签,注明气体名称。
- 气瓶均具有颜色标识。
- 所有气体钢瓶必须装有减压阀。
实验室气体钢瓶管理存在的隐患
- 气体钢瓶没有醒目标志,甚至出现以专用气瓶盛装其它气体的现象。
- 忽略了有些气体混合在一起会发生反应,反应剧烈甚至会产生爆炸。如乙炔与氧气、氢气与氧气、氯气与乙炔等。
- 对气瓶的安全使用规范操作重视不够,对气体钢瓶的使用未能正确掌握。
- 实验室防爆设施不健全。如通风不良、气瓶带静电、气瓶泄漏检测等问题,未及时处理而存在安全隐患。
- 气瓶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人员责任分工不明确,缺少专人监督和处理,导致一些问题无人发现,出了问题也无法及时处理,因而存在安全隐患。如气瓶附件丢失、气瓶气体泄漏、气瓶的残存气体及空瓶处理等都需要有专人经常检查处理。
实验室气体钢瓶的安全使用、运输与存放
气体钢瓶的安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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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压力气瓶上选用的减压器要分类专用,安装时螺母要旋紧,防止泄漏;开、关减压器和开关阀时,动作必须缓慢;使用时应先旋动开关阀,后开减压器;用完后,先关闭开关阀,放尽余气后,再关减压器。切不可只关减压器,不关开关阀。
- 使用压力气瓶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与气瓶接口处垂直的位置上。操作时严禁敲打撞击,并经常检查有无漏气,应注意压力表读数。
- 氧气瓶或氢气瓶等,应配备专用工具,并严禁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不能穿戴沾有各种油脂或易感应产生静电的服装手套操作,以免引起燃烧或爆炸。
- 可燃性气体和助燃性气体瓶,与明火的距离应大于10米(确难达到时,可采取隔离等措施)。
- 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 不得将钢瓶完全用空(尤其是乙炔、氢气、氧气钢瓶),必须留存一定的正压力。
- 气体钢瓶必须在减压阀和出气阀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使用,涉及有毒气体时应增加局部通风。
- 在使用装有有毒或腐蚀性气体的钢瓶时,应戴防护眼镜、面罩、手套和工作围裙。严禁敲击和碰撞压力气瓶。
- 氧气钢瓶的减压阀、阀门及管路禁止涂油类或脂类。
- 钢瓶转运应使用钢瓶推车并保持直立,同时,关紧减压阀。
气体钢瓶的运输
气瓶在运输或搬运过程易受到震动和冲击,可能造成瓶阀撞坏或碰断而造成安全事故。
为确保气瓶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气瓶的运输时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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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运气瓶的车辆应有“危险品”的安全标志。气瓶必须配戴好气瓶帽、防震圈,当装有减压器时应拆下,气瓶帽要拧紧,防止瓶阀摔断造成事故。
- 气瓶应直立向上装在车上,妥善固定,防止倾斜、摔倒或跌落,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 所装介质接触能引燃爆炸,产生毒气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
- 搬运气瓶时,要旋紧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来移动,注意轻装轻卸,禁止从钢瓶的安全帽处提升气瓶。近距离(5m内)移动气瓶,应用手扶瓶肩转动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移动距离较远时,应使用专用小车搬运,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适当的安全方式搬运。
气体钢瓶的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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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压缩气体属一级危险品,尽可能减少存放在实验室的钢瓶数量,实验室内严禁存放氢气。
- 气体钢瓶应当靠墙直立放置,并采取防止倾倒措施;应当避免曝晒、远离热源、腐蚀性材料和潜在的冲击;同时钢瓶不得放于走廊与门厅,以防紧急疏散时受阻及其它意外事件的发生。
- 易燃气体气瓶与助燃气体气瓶不得混合放置;可燃、易燃压力气瓶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易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气瓶必须安放在室外,并放在规范的、安全的铁柜中。
- 存储场所应通风、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避免阳光直射,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不得有地沟、暗道和底部通风孔,并且严禁任何管线穿过。
- 存储可燃、爆炸性气体气瓶的库房内照明设备必须防爆,电器开关和熔断器都应设置在库房外,同时应设避雷装置。
- 气瓶应分类存储,并设置标签。空瓶和满瓶分开存放。氧气或其他氧化性气体的气瓶应与燃料气瓶和其他易燃材料分开存放,间隔至少6m。氧气瓶周围不得有可燃物品、油渍及其他杂物。严禁乙炔气瓶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
- 气瓶应直立存储,用栏杆或支架加以固定或扎牢,禁止利用气瓶的瓶阀或头部来固定气瓶。支架或扎牢应采用阻燃的材料,同时应保护气瓶的底部免受腐蚀。禁止将气瓶放置到可能导电的地方。
- 气瓶(包括空瓶)存储时应将瓶阀关闭,卸下减压器,戴上并旋紧气瓶帽,整齐排放。实验室对高压气体钢瓶必须分类保管,直立固定并经常检查是否漏气,严格遵守使用钢瓶的操作规程。
在固液分离时,特别是对含很小的固体颗粒悬浮液进行分离时,离心分离是一种非常有效的途径。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 在使用离心机时,离心管必须对称平衡,否则应用水作平衡物以保持离心机平衡旋转。
- 离心机启动前应盖好离心机的盖子,先在较低的速度下进行启动,然后再调节至所需的离心速度。
- 当离心操作结束时,必须等到离心机停止运转后再打开盖子,决不能在离心机未完全停止运转前打开盖子或用手触摸离心机的转动部分。
- 玻璃离心管要求较高的质量,塑料离心管中不能放入热溶液或有机溶剂,以免在离心时管子变形。
- 离心的溶液一般控制在离心管体积的一半左右,切不能放入过多的液体,以免离心时液体散逸。
使用注射器时要防止针头刺伤及针筒破碎而伤害手部,针头和针筒要旋紧以防止渗漏。用过的注射器一定要及时洗净。无用的针筒应该先毁坏再处理,以防他人误用。
- 实验室中的冰箱均无防爆装置,不适用存放易燃、易爆、挥发性溶剂。
- 严禁在冰箱和冰柜内存放个人食品。
- 所有存放在冰箱和冰柜内的低沸点试剂均应有规范的标签。
- 放于冰箱和冰柜内的所有容器须密封,定期清洗冰箱及清除不需要的样品和试剂。
液氮常用作制冷剂。制冷剂会引起冻伤,少量制冷剂接触眼睛会导致失明,液氮产生的气体快速蒸发可能会造成现场空气缺氧。使用和处理液氮时应注意:
- 戴上绝缘防护手套。
- 穿上长度过膝的长袖实验服。
- 穿上过脚踝不露脚面的鞋,戴好防护眼镜,必要时戴防护面罩。
- 保持环境空气流畅。
洗液分为酸性洗液(重铬酸钠或重铬酸钾的硫酸溶液)、碱性洗液(氢氧化钠-乙醇溶液)及中性洗液(常用洗涤剂)。
- 酸性洗液放于玻璃缸内,碱性洗液可放于塑料桶内。
- 使用碱性洗液时,玻璃仪器的磨口件应拆开后再放入洗液缸内,以免磨口被碱性液腐蚀而发生粘合。放入碱液前玻璃仪器要用丙酮和水预洗。
- 废弃的溶液应按有机及无机进行分类,严禁将不同类别的液体混放在同一个瓶中。
- 装有废液的容器必须具有明显的标识,标识上应注明该废液的名称、组成、浓度、日期及该溶液废弃人的姓名。
- 将装有废液的容器放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 严禁将有毒、有害、强腐蚀性试剂及液体倒入水池中。
- 废弃的洗液不得倒入下水道,应装入试剂瓶统一处理。